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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刑事辩护权利漫谈活动圆满举办 | 浩略活动回顾

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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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浩略北京办公室刑事一部内训第四期活动顺利举行。本次活动以“律师刑事辩护权利漫谈”为主题,由浩略律师事务所杨娜娜律师主讲。

杨娜娜律师深入探讨了律师辩护权的来源、基本内容及实现路径。她指出,《宪法》第130条规定的“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是律师辩护权的宪法基础,旨在保障被告人的基本权利。《刑事诉讼法》则明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委托律师辩护,并赋予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一系列诉讼权利。律师需忠诚于委托人利益,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有效辩护。律师辩护权的存在与行使,平衡了控辩双方力量,确保了司法裁判的公正合法,是司法制度的关键一环。

杨娜娜律师进一步强调,法律法规等文件是律师行使刑事辩护权利的直接依据。她梳理了至少40余份常用相关文件,涵盖《宪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以及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党内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等,并汇总了与刑事辩护权利相关的权利,如会见、通信权,阅卷权,保密权,控告、申诉权,收集证据权,知情权,发问权,举证、质证权,辩论、辩护权等。

结合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全国律协发布的典型案例及自身办案经历,杨娜娜律师重点探讨了会见权、阅卷权、质证权、申请回避、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发表保留意见等权利的实现路径及权利救济途径。她指出,这些权利的行使对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后,杨娜娜律师邀请大家围绕自身办理案件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交流探讨,以期共同提升律师辩护权行使的效能和水平。整个分享过程内容丰富、条理清晰,为参会者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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