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略动态

滥伐林木罪避“坑”法律指南|浩略原创

2025/09/01
阅读:103

图片


法律风险防范之滥伐林木罪】

宁做利世种树人,不做糊涂砍树人!

作者:徐艺梅律师

【开篇缘由】

为什么笔者想给大家写滥伐林木罪呢,初的引子源于一次出差去江苏开庭的打车经历,记忆比较深刻是因为的士师傅那天相当的气愤,嘴里一直嘟囔着“现在一棵树都比人命贵”,那一天我想的士师傅应该是特别需要一个人倾诉他的愤愤情绪,因为我一上车,他就问我“怎么看树命比人命金贵的问题”,当时赶时间的我只是笑一笑,没有发表观点,只是转移冲突点回了的士师傅一句“你的心情重要”。那刻的士师傅自身已经陷入自身情绪认知的唯一论中,此刻无论我做出那种观点的输出,可能都为影响“车上我们的生命安全”。

的士师傅听罢,一笑,明显情绪好点了,我感觉车子稳了许多。之前一直把这当做人生路途的一个小插曲,没有放在心上。那时主打办理的案件为民商事,刑事案件办的少。后面随着,我国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这个罪名好像慢慢影响了许多“农户山人”的生活,陆陆续续接到了不少的关于“为什么砍了自家的树要坐牢?”的电话咨询。下面笔者给大家从自身接触到的案例中,一起去找到答案,一起避开入“滥伐林木罪”的刑罚之“坑”。该篇法律指南适用于不知法、不明法、不懂法、无恶意、无故意、无心犯的朋友们。

【当事人的法律咨询案例】

一.小李问“律师我爸把阻挡我们家进出口路上的一棵树砍了,邻居说举报了我爸,说要让我爸坐牢,我们跟村委会反馈过,村里让我们自己砍,我们就砍了,现在怎么办,我爸会坐牢吗?”

在回答小李的问题前,我们要明确以上砍树的行为,构成犯罪吗?如果构成罪,在我国《刑法》上又是如何认定的呢?罪名又是什么?结合基本刑法知识,我们可知对方说要小李父亲坐牢的罪名在刑法上对应可能是“滥伐林木罪”。

下面让我们具体来了解该罪名,看小李父亲要不要坐牢?

【滥伐林木罪的认定与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及第四款滥伐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第二款例外情形】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

三、《高法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法释〔2023〕8号)第五、六条。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一)未取得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树种、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林木的(二)违反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任意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林木的;(三)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超过规定的数量采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林木的。

林木权属存在争议,一方未取得采伐许可证擅自砍伐的,以滥伐林木论处。

第六条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案林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较大”:(一)立木蓄积二十立方米以上的;(二)幼树一千株以上的;(三)数量虽未分别达到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达到有关标准的;(四)价值五万元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达到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实施滥伐林木的行为,所涉林木系风倒、火烧、水毁或者林业有害生物等自然原因死亡或者严重毁损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从宽处理。

【法条明晰】

从构成要件上看

1.违法性:违反《森林法》采伐许可制度(对应我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款即采伐林地林木必须取得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执行;高法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具体规定第五条);

2.行为方式:包括无证采伐、超证采伐(超量、超范围、超树种等);

森林法第五十六条核心:(1)许可制度:采伐林地林木必须取得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执行;(2)【竹林树种】技术规程:采伐竹林需符合技术规范;(3)特殊豁免:明确农村零星林木及非林地林木的例外。

高法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五条具体规定核心,明确“滥伐林木”的认定情形,包括: 无证采伐自有林木;违反许可证规定(时间、地点、数量、树种、方式); 权属争议期间擅自采伐他人林木。

3.数量标准:需达到“数量较大”或“数量巨大”(详见下方高法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具体规定第六条)。

高法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具体规定第六规定核心:量化“数量较大”与“数量巨大”标准。数量较大:立木蓄积≥20立方米,或幼树≥1000株,或价值≥5万元;数量巨大:达到上述标准的5倍(即蓄积≥100立方米,幼树≥5000株,价值≥25万元)。

例外情形:自然原因(风倒、火烧等)死亡的林木一般不认定为犯罪,确需追究则从宽处理。

加重情节:滥伐自然保护区内的林木,直接适用从重处罚。

【案例释法】

那小李咨询法律疑问的案例,“律师我爸把阻挡我们家进出口路上的一棵树砍了,邻居要举报我爸说要让我爸坐牢,我们跟村委会反馈过,村里让我们自己砍,我们就砍了,现在怎么办,我爸会坐牢吗?”

本案中小李的父亲,不会坐牢,小李父亲的砍树行为不构成滥伐林木罪。但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补种和罚款。

本案中,小李家门口路对面小片树林,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荒地,该地因乡村文明建设,将该块地承包给某公司栽种普通人工香樟,作为绿化景观树。本案中小李父亲虽然在没有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掉该树,但本案中该颗树的大小,没有达到滥伐林木罪的数量较大标准,故不构罪。

那本案中小李家对面小树林地,是否属于林地,我们该怎样判断,根据我国《森林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林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的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等。”其中涉及到的郁闭度是森林资源调查中核心的指标之一,根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郁闭度(Canopy Closure)指森林中乔木树冠在阳光直射下在地面的总投影面积与林地面积的比值,通常用十分数(0.0-1.0)表示。常用的测量方法有三种:传统地面测量方法、遥感与无人机技术、模型估算法。郁闭度是森林经营、生态保护和政策制定的核心依据。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自己去阅读相关郁闭度在实际中的应用,这里笔者不做过多的延伸介绍。

我们回到案件本身,本案中,小李父亲砍的树,是否属于林地。笔者通过联系村委会,了解到该片小树林属于林地。可能细心的读者会问,律师你上文了解案情,不是说树是某公司所有的吗?为什么该公司自始至终没有出现。对的,树是公司的没错,但小李家通过村委跟该公司法人代表沟通过,该公司法人认为由其公司聘请人砍树成本过高,其“授权同意”由村里自行决定,村里又让小李父亲自行砍。后法律风险落到了小李父亲个人身上。

那本案中,邻居向城市园林执法部门举报后,小李的父亲是否受到了行政处罚?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可并处罚款。”实践中多数也会要求补种相关树木。相关部门在接到举报后,查明事实有权依法作出处罚。本案中,小李父亲在接到行政管理部门电话要求配合调查,在调查中我们实事求是反馈事实,同时村委与树木所有人出面说明,砍树缘由。结合本案案情,小李父亲砍树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属于可事后补手续情况,故行政部门对其只采取了口头批评。本案中被砍的树,属于一颗“歪脖子”树,其生长方向完全阻碍了道路正常通行,同时该小道并非小李一家用于通行,所有经过该条道路开车的人都可能因为这棵树的阻碍发生车祸,结合实践的紧迫性“不砍”必将会引起更大的法益侵害。所以本案中小李父亲觉得很冤屈,自己出钱出力干了一件对大家通行都好的事,结果反被举报很是不解郁结。经过笔者向其进行相关法条解析的沟通,他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后也认识到了自己可能好心办了“坏事”,自愿补种树木。

随着我国对生态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尤其是对于城市乡村的“绿化树”保护措施,各级园林绿化部门是十分重视的,实现了12319市民热线互动,老百姓发现了园林绿化中的树木被砍伐、破坏可直接热线举报。所以读者朋友们,今后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要谨记“无证个人不可私自砍树,砍后会有法律风险”。小李父亲遇到的这个问题时,其实也是做了相应的安全保障的即向村委反馈,但其因为自身法律意识局限性,没有认识到砍一棵树的“决策权”不在村委。

那读者疑问了,那我们要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涉及到“绿化树木”损害公众权益的事项,我们可以采取拨打12369环保热线、12345政府热线或12319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热线,反馈树木生长严重影响了道路的通行,相关部门经过评估,会依据相关行政手续来处理该树木死亡问题。一般经过审批核准会安排修剪或移植,若是有第三责任人,便会督促相关责任按照行政程序,依法修剪或移植。

【滥伐林木罪避“坑”法律指南】

一.零风险

方法:任何情况下,不砍、不砍、不砍就不砍,争做绿水青山的守护者。

二.没有法律风险但是有其他风险怎么办?

假若你说律师那棵树已经严重危害到我的生命健康了,或者那棵树已经危害其他树的生命健康了、那棵树已经枯死了,不砍不行了。

方法:办证、办证、办证,遵守采伐审批程序(办理证也要避免超证采伐)。

三.假若你已经无证砍了树怎么办,看下面几点归纳自己是否违法以及可能会面临什么法律风险?

1.【刑事违法】

明确自己砍的树,是什么树?什么地上种的?你是什么身份?砍了多少?价值几何?同时根据树名对照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因为若是珍贵树种可能会涉及到与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竞合,面临从一重罪处罚。

司法实践上,病树、火烧木、风倒木,仍需采伐许可证,虽从宽处理,可能不入刑,但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依法入刑滥伐林木罪的基本起刑:林地上无证采伐,立木蓄积≥20立方米,或幼树≥1000株,或价值≥5万元,构成罪,会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存在两种加重情节:数量特别巨大、)

【例外情形】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非自然保护区内、非林地林木;紧急避险(需事后补手续)。

构成滥伐林木罪,你将面临两档具体刑罚:【数量较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其他关联法条法律风险】

【行政处罚】《森林法》第七十六条滥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修订)停止侵害、补种、罚款、赔偿损失;结合自身所在城市详见其他各省市绿化管理办法行政处罚主要措施就是翻倍罚款。

【民事赔偿】《民法典》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滥伐林木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生态修复费用)。

【小结】

滥伐林木罪的核心违反法条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及《森林法》第五十六条,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了行为认定与量刑标准。其法律逻辑链条为:违反采伐许可制度→ 破坏森林资源 → 承担刑事责任(主刑+罚金)及民事修复责任。在不入罪的情况下,无证砍树的行政处罚风险很大,所以希望读者大大们,只做种树人,不做砍树人。

【相关小贴士】

一.法条中涉及的“立木蓄积”怎么得来的?

立木蓄积(简称“蓄积量”)是森林资源中核心的量化指标之一,指一定面积内所有树木的木材体积总和(单位:立方米)。其计算广泛应用于森林资源调查、采伐审批、生态评估等领域。参考标准《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 26424-2010)、《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林资发〔2014〕140号):明确抚育采伐中蓄积测算的要求。

立木蓄积的计算核心是单株蓄积的累加,需通过胸径、树高、形数三个参数实现。实际操作中需严格遵循《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确保测量精度。对于采伐审批或资源调查,建议委托专业林业技术人员完成,避免因误差导致审批受阻或法律风险。

二.采伐许可证怎么办理?

1.申请流程:向当地林业站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初审—现场调查与公示—审批发证—核发证件,期间核心材料为权属证明和调查设计文件。采伐后需要在20日内向林业部门报告验收。注意采伐许可证的有效期,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各地存在不同,福建省是不超过6个月,浙江省一般为1年,江西、广东存在短期设定为一个月,依据树木实际面积可能会延长到6个个月。(各地行政手续具体流程与证件有效期,依据查询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2.办理时限:简易程序7-15个工作日;一般程序15-30个工作日,不收工本费。

3.核发机构:采伐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方便申请人办理采伐许可证。

4.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的林木的采伐许可证核发机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

三.自留地的定义与核心特征?

1. 基本定义

自留地是中国农业合作化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主要用于种植蔬菜、园艺作物或发展家庭副业,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2.其核心特征包括:

• 所有权归属: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户仅享有使用权。

• 使用权主体:以户为单位行使,家庭成员增减不影响使用权的延续。

• 用途限制:仅限于农业生产(如种植、养殖),不得用于建房、葬坟等非农业活动

四.零星林木核心定义和特征?

1. 基本定义

零星林木是指分散生长于特定区域、未形成连片林地的少量树木,其具体界定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

2.普遍包含以下特征:位置范围、面积与密度、数量范围(具体结合自身所在的省份)

• 房前屋后:宅基地范围内或紧邻住房的零星分布树木。

• 地边土坎:田埂、坡地边缘等非成片种植区域的独立树木。

• 面积限制:通常指营造林面积低于1亩(部分地区如内蒙古按林缘外延2米计算乔木面积)。

• 密度标准:株距一般需超过2米。

• 多数地区以3-5棵为个人可自主采伐的阈值,超量需申请采伐许可。

4.也可参考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滥伐林木罪的数量门槛

【笔者说】

通过阅读上文,我想你已经对滥伐林木罪已经有了相应的认识,以后在遇到类似的法律困境,可以有节奏有策略的去面对它。后我们大家一起来思考一下,本文开篇的士司机师傅的问题,“怎么看树命比人命金贵的问题”?不知道文字后面的你会如何回答这个问题。笔者在此说一点自己浅见,我想无论是人还是树,都拥有自身独属的价值,两者在不同的维度上,不具有可比性。在地球上,一棵树它释放氧气,它稳固水土,甚至长出果实,它给人类的福利是无私且千秋万代的持续输出;同时,在地球上,任何一人是独一无二,人的寿命有限但一个人能为世界发挥的能量却存在无限的可能。在限定的背景下,或许我们会有不同的答案,但我想我们美好的愿景是做到:“人林两护,万代人护林,林护世世人,让我们美好地球村的绿色生态亿万年都可以美丽盛开。”

故,结合法与情,笔者呼吁大家,宁做利世种树人,不做糊涂砍树人呀!

点赞(0

相关律师

热点新闻

  • 电话:+8610-86226786
  • 邮箱:hoolaw@hoolawyer.com

浩略律师事务所 ©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2010761号-2


浩略律师事务所 ©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2010761号-2


  • 首页
  • 咨询
  • 电话
  •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