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娜娜律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曾在公安系统工作十余年,后加入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陈琦律师团队,主要从事刑事领域的业务。秉持“坚守正义、勇气与良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以专业、严谨、尽责的服务,赢得当事人认可。
2024年9月至今 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023年4月-2024年9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专职律师
2009年12月-2022年11月 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工作(其间,2016年3月-2018年9月借调至山东省公安厅工作)
1.参与办理北京黄某某冒充国务院办公室秘书某局局长招摇撞骗案,指控非法获利100余万元,经辩护,终认定8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2.参与办理北京门头沟珠江村镇银行董事长谢某涉嫌违法发放贷款案,经辩护,北京市检察院分院对谢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3.参与办理四川绵阳王家兄弟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担任二审阶段被告王某杰的辩护人;
4.参与办理北京某派出所副所长杨某涉嫌组织卖淫、徇私枉法案,两个罪名所涉犯罪事实分别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经辩护,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打掉组织卖淫罪,检察机关仅以单个罪名徇私枉法罪起诉;
5.参与办理北京李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被指控涉案金额3500万元,经辩护,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6.北京王某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经辩护,以行政处罚结案;
7.北京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经辩护,未批准逮捕,已经取保;
7.参与办理北京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二审阶段;
8.参与办理天津李某某涉嫌聚众斗殴案二审阶段;
9.代理闫某某、山西某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再审、检察监督;
10.代理肖某某与肖某共有物分割纠纷案,调解结案;
11.代理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与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调解结案;
12.代理中铁八局集团昆明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与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争议仲裁案,北京仲裁委作出撤案决定;
13.代理河南某公司与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未支持王某某对河南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