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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案例(部分) ● 代理山东德州恶势力团伙案主犯之一王某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罪一案,通过证据质证和法律定性辩护,成功推翻部分指控,终量刑较同类案件减轻。 ● 担任因故意伤害致重伤的被害人范某的诉讼代理人,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了充分经济赔偿;一审后范某因伤势过重死亡,代理被害人家属提起再审,成功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对被告人李某加刑5年,并增加经济赔偿20万元。 ● 代理袭警案被告人祁某一案,在审判阶段经过罪轻辩护,决定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 代理因被骗至缅甸诈骗园区回国的被告人蔺某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一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获得偷越国(边)境罪不起诉的成果;通过证明蔺某及时报警并积极联系警方营救,成功证明蔺某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的事实,终说服法官判处蔺某一年有期徒刑,相较其他同一专案被告人刑罚减轻3/2。 ● 代理被境外诈骗分子欺骗的被告人赵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证明了赵某被骗取90余万元以及赵某主观上没有替境外诈骗分子转移涉诈财产的故意,终成功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到了不起诉结果。 ● 代理呼和浩特市通能建材有限公司诉多个被告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灵活运用法律规定将管辖法院确定为当事人公司所在地的法院,节省了诉讼成本;通过微信聊天记录、送货单据等证据,证明了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关系,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两起和解、三家胜诉判决。 ● 在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鄂尔多斯某能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代理上诉方(一审被告),通过梳理交易洽谈过程中,对方与我方的微信通话记录,草签合同等证据成功说服二审法院认定诉争300万元系被上诉方为达成合同而向支付的定金,适用定金罚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退还该笔款项的诉讼请求,替当事人挽回300万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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